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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合并重度房室传导阻滞的心力衰竭患者的起搏器治疗——王祖禄教授访谈录

作者:国际循环网   日期:2008/1/23 14:05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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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国际循环》:对于不合并高度房室传导阻滞的患者,不必要的心室起搏会导致死亡率和心力衰竭的发生率增高吗?

王祖禄教授:这个答案是肯定的,同时也是近年来关注的问题。早先我们在临床中已发现,有些很年轻的病人,由于心动过缓或者房室传导阻滞,我们安装了起搏器治疗。但有的病人心动过缓已有多年历史,有较稳定的临床表现,安放起搏器之后在未来几年内心腔逐渐增大,心力衰竭的症状越来越明显,最后病人死亡。当时我们误认为是心脏本身的病变,心肌病等,但根据近年来的资料我们可以清楚看到,心室起搏的比率增高,病人的发生心力衰竭的几率是不稳定的。所以目前来讲,我倡导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起搏器安放。第二,如果安放起搏器,我们要尽量减少心室起搏。并管理好起搏器,不是说安放完就不闻不问,有一些医院,60或70就恒定不变了,其实这是很错误的认识。另外目前我们有双心室起搏,在有适应证的病人中不得不安的时候,应首先管理好房室的传导时间,尽量减少起搏。必须起搏的时候,我们需要先考虑双心室起搏是否能优化起搏部位等问题,我认为这应引起广大医生的特别关注。

《国际循环》:对于不合并重度房室阻滞的患者,在保证安全的同时尽可能减少心室起搏。目前起搏器功能的研究进展有哪些?

王祖禄教授:由于我本身是研究消融方面的,对纯起搏的研究并不深入。但我个人认为有以下几大进展:第一,我们通过病人的疼痛来尽量观察病人的房室时间,尽量延长病人时间看血流动力学的改变。起搏器的设计理念也是根据病人不同时间,可以进行AV间期的扫描或者探索,随着动态性来调整AV的比例。尽量减少起搏,据我所知,这些方面临床已做了很多工作。

《国际循环》:导管消融后是否需常规抗凝治疗?抗凝时间及适应证如何?

王祖禄教授:我们常规的导管射频消融分几部分:如室上性心动过速、普通的房性心动过速、室速及房颤的消融。我认为抗凝方面国内外都有常规:如术后短时间的阿司匹林,1~2个月的常规应用,我们目前术前应用的基本都为阿司匹林,术中肝素抗凝,术后如果经动脉途径,我们给1/2次肝素,当然,具体根据病人的情况。尤其经动脉治疗时患者卧床时间较长,因为肺梗的发生率术后为千分之一(指致死性肺梗),其他临床上小的不影响生命的肺梗等更为常见,因此我们要充分重视。关于房颤的治疗是必须抗凝的,而且术前、术中、术后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要维持。我们目前做的房颤消融例数越多,发现各种并发证很多,如:栓塞、脑卒中等均十分重要。目前术前都常规要抗凝,如慢性持续性房颤我们一般抗凝半个月或1个月以上,然后再进行导管消融。阵发型房颤目前至少要进行1周的低分子肝素抗凝,而且要做经食管超声等检查排除。

版面编辑:国际循环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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